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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吞2千多万元银行资产 原建行两名员工被重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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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);   原建设银行海南分行下属办事处和支行的员工郑声扬、李恩新,用高利息为诱饵骗来大户存款,再请林福东伪造“印鉴卡”将存款偷取,三人用此手段吞掉2000多万国有银行资产。近日,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三人做出终审判决:郑声扬和李恩新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;林福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剥夺政治权利4年。 

  郑声扬是原中国建设银行海南分行龙华办事处工作人员,李恩新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昌江支行副行长。 

  1995年4月,原洋浦金通实业有限公司经理黎良琼(已经死亡)获悉一消息:北京商品交易所结算部有款欲赚取高额利息。于是,他计划以26.5%的高利息为诱饵,骗其将3000万人民币存入海南银行。 

  协议达成后,黎良琼找到李恩新,密谋将此款私吞。李恩新与郑声扬取得联系。两人想出了控制该款的办法:偷换印鉴卡。 

  一个月后,北京商品交易所结算部工作人员王兰兰带着3000万元人民币的汇票来到海口。经过黎等人的“指点”,她将款存入龙华办事处,并办理了定期转存手续。 

  就在王办理存款的过程中,郑声扬将北京商品交易所结算部预留的印鉴卡偷出来,交给了林福东。林福东找人按照印鉴卡上的印章样模伪造了“北京商品交易所结算部”和“左沃生”(北京商品交易所结算部经理)的印章。此后,林福东又模仿王兰兰的笔迹,在郑声扬提供的空白印鉴卡上填写并加盖他伪造的印章。一份户名为“北京商品交易所结算部”的印鉴卡就此被成功伪造。随后,郑将这张印鉴卡带回存档。林福东还伪造了一张户名为“北京商品交易所结算部”,数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单交给郑声扬。一切准备就绪。 

  5天后,李恩新陪同王兰兰取存单,郑声扬便将伪造好的存单交给王兰兰。不久,北京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收到465.6万元人民币。这笔钱正是李恩新等人从这笔存款中汇出的所谓利息款。剩下的2534.4万元人民币则被黎良琼、李恩新、郑声扬、林福东等人瓜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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